甄選說明
申請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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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以下資格者,依序遴選:
(1)本校跨文化研究所碩、博士研究生
(2)本校華語教學學程學生
(3)本校其他系、所學生
2.曾修讀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或具正式華語(或漢學)教學經驗者尤佳。
實習期間:一學期為原則 (每年2月1日至6月30日, 或9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)
[實習期間需具學校學籍]
合作學校:
■波蘭亞捷隆大學漢語學系
■波蘭盧布林約翰保羅二世大學大學
■匈牙利潘諾恩哈爾姆高中
■匈牙利布達佩斯台灣華語學習中心
■捷克馬薩里克大學
■瑞典斯德哥爾摩台灣華語學習中心
■英國倫敦台灣華語學習中心
■印尼UPH College
■墨西哥中華文化學院
各校(不含英國倫敦, 墨西哥中華文化學院)實習資訊可參考下列PDF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