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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論文口試須知



申請時程

獲指導教授同意提學位考試,並符合申請資格者,應於以下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:
班別 提交時程(開學起) 口試時間
翻譯學/語言學
碩士班
上學期最遲於12月底前
下學期最遲於6月底前
上學期1月31日前
(隨春節年假調整及寒假作息週一至週四)
下學期7月31日前
(暑假作息週一至週四)
比較文學與
跨文化研究博士班
上學期最遲於11月15日前
下學期最遲於5月15日前
重要:請於預定考試日期20個工作天(包含教務處10個工作天)向所辦提出申請進入審查。

【提醒】
本校106學年度(起)入學之碩、博班學生,須檢附「學術倫理教育課程」之修課證明,始得申請學位論文考試。
提醒106學年度(起)入學的同學務必自行安排時間上系統修習課程,並通過線上測驗取得證書。
 
§博士班、語言碩班:楊秘書
§翻譯碩班、碩專班:李秘書
 

作業流程圖
學位考試申請(線上)&注意事項
學位考試相關規則
其他表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