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 全校各年級學生(含復學生及延修生),自111年2月1日起開放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自行下載繳費憑單(不另行寄發)並開始繳費,111年2月16日為繳費截止日,逾期繳費者應補行辦理註冊程序。
三、 重申依輔校會字第1060019129號函公告,自107學年度起,日間部各學制延修生應繳各院系所雜費基準半額。故分兩階段繳費,繳費憑單下載同說明二。又修讀9學分(含)以下另行收取學分費;修讀10學分(含)以上另行收取全額學雜費之差額,繳費憑單自111年4月12日起開放下載,111年4月26日為繳費截止日。
五、 為維護同學自身權益,敬請於完成繳費手續後再次至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確認繳費狀態為「已銷帳」或列印收據存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