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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校園腳踏車事宜,如說明,敬請公告周知,以維護校園景觀。
一、依據本校「機車與腳踏車管理辦法」,即日起將張貼預警貼紙,並陸續清理車體髒污、銹蝕、殘缺 顯失騎乘功能者,將逕行移置 於堆置處所並依規定處理。
二、依辦法規定,機車及腳踏車使用人應將車輛整齊停放於車位(架)上,未依規定停放將逕行移置於堆置處所並依規定處理。
三、另針對校園內(含立體機車停車場內)停放之「機車、腳踏車」,凡車體髒污、銹蝕、破損,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,將函知相關單位逕行 處理。
四、依本管理辦法不定期巡查,違反者將依「輔仁大學機車及腳踏車管理辦法」第五條規定辦理,以維護校園景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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