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大學華語中心徵聘各級華語文教學兼任講師(含)以上教師數名,請有意應徵且符合資格條件者於112年1月31日前,提供應徵資料至指定電郵信箱。
(一)徵聘職級:講師(含)以上教師數名。
(二)資格條件:
1、碩士以上學位(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)。
2、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或取得教育部「對外華語教學認證」資格。
3、曾於國內外華語文教學單位擔任華語文教學工作,教學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4、以英語輔助授課能力。
(三)應具專長:各級華語文教學。
(四)應徵資料:
1、應聘教師申請表。
2、國、內外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(如係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)。
3、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4、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5、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文教學專業能力之文件影本。
6、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。
7、自傳錄音檔(時間:3至5分鐘,檔案格式:mp3)。
(五)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2年1月31日。
(六)聘期: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(續聘與否視教學表現及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情況而定)。
(七)備註:
1、應聘教師申請表請至https://reurl.cc/6L9xLM下載。
2、欲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,將上列文件電子檔E-mail至本中心clc@gm.ntpu.edu.tw。主旨:應徵華語中心兼任教師_姓名。
3、入選者本中心將安排線上面試與試教(需提供教案)。
4、錄取者將視招生狀況與所需授課時段排課。
5、依據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,助理教授鐘點費795元、講師鐘點費725元。
(八)聯絡資訊:
1、聯絡人:范雅婷小姐
2、電話:02-86741111#66954
3、E-mail:clc@gm.ntp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