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5月16日前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-114年暑期實習(自行申請)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徵求114暑期實習生,領域為:
博物館學、藝術管理、藝術教育、休閒觀光、
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(大學生及研究生)均可提出申請。
實習地點皆位於臺南市。
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實習申請期間為114年7~8月,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。
寄送文件:紙本與電子檔擇一
1. 紙本: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6日(五)為止,
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
2. 電子檔: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8日(日)下午5點整為止,
面談:預計於114年5月24日(六)辦理
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-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,標題請使用【申請114年暑期實習】○○○(申請人姓名)。
校外實習(如非正式實習課程)時常有學生申請錄取後,以各種理由放棄,
或是沒有詳加瞭解實習單位的性質及需求,冒然申請,
造成實習單位困擾、本校校譽也受影響。
請學生在提出申請前,審慎考量!
也請學系予以篩選、輔導,感謝!
公文尚在簽核流程,完成後將會公告在各系電子公文公布欄,屆時可至公布欄查詢。
檔案與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