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實習公務] 國立臺灣文學館(自行申請)
國立臺灣文學館114年實習(自行申請)
一、 暑假實習:每年7至8月,實習時數最少應達200小時。需求人數共13人。
二、實習地點有臺南市及臺北分館
三、申請程序
(一) 申請者應檢附下列相關文件,由學校函送本館提出申請:
1. 實習申請表。
2. 實習計畫書(含自傳、實習目標、期間、項目及預期成效等)。
(二) 郵寄地址:700005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(湯德章大道)1號公共服務組收,信封上載明「實習申請」。
四、無薪給,食宿交通保險皆需自理
請學生在提出申請前,審慎考量!
申請的同學,務請通知所辦,感謝!
檔案與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