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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-1學年度海外華語教學實習甄選(波蘭 匈牙利 捷克)
■波蘭亞捷隆大學華語教學實習
 1.合作單位:漢語學系
 2.實習人數:2名
 3.申請資格:
     (1)本所碩、博士學生優先。
  (2)曾修讀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或具正式華語(或漢學)教學經驗者。
 4.實習日期起迄: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,共5個月。(實習期間需具學校學籍)
 5.內容(詳參公告)
 6.有意申請者請於2023年4月20日前填妥申請表及其他應備文件,送所辦公室(德芳大樓FG413)彙整。錄取與否由波蘭Jagiellonian University決定。
 
 
■波蘭盧布林天主教大學華語教學實習
 1.合作單位:盧布林約翰保羅二世大學
 2.實習人數:2名
 3.申請資格:
     (1)本所碩、博士學生優先。
  (2)曾修讀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或具正式華語(或漢學)教學經驗者。
 4.實習日期起迄: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,共5個月。(實習期間需具學校學籍)
 5.內容(詳參公告)
 6.有意申請者請於2023年4月20日前填妥申請表及其他應備文件,送所辦公室(德芳大樓FG413)彙整。錄取與否由波蘭盧布林天主教大學決定。
 
 
■匈牙利潘諾恩哈爾姆本篤會高中華語教學實習
 1.合作單位:匈牙利潘諾恩哈爾姆本篤會高中
 2.實習人數:2名
    3.申請資格:
     (1)本所碩、博士學生優先。
  (2)曾修讀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或具正式華語(或漢學)教學經驗者。
 4.實習日期起迄: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共10個月。(實習期間需具學校學籍)
 5.內容(詳參公告)
 6.有意申請者請於2023年4月20日前填妥申請表及其他應備文件,送所辦公室(德芳大樓FG413)彙整。錄取與否由牙利潘諾恩哈爾姆本篤會高中決定。
 

■捷克Masaryk大學華語教學實習
 1.合作單位: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Studies
 2.實習人數:2名
 3.申請資格:
     (1)本所碩、博士學生優先。
  (2)曾修讀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或具正式華語(或漢學)教學經驗者。
 4.實習日期起迄: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,共5個月。(實習期間需具學校學籍)
 5.內容(詳參公告)
 6.有意申請者請於2023年4月20日前填妥申請表及其他應備文件,送所辦公室(德芳大樓FG413)彙整。錄取與否由捷克Masaryk University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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